有限公司股权转让:
1、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:同意转让,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。
2、由转让方(原股东)与受让方(新股东)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(至少四份:双方各一份,一份公司留存,一份工商变更用)。
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,可以在“股权转让协议”中做出明确规定,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。
3、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: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、监事会及监事、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。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新股东签字)。
5、工商变更登记表、股东构成表、委托书等(可到工商局领取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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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以提供优质管理,专业、严谨、高效的服务为宗旨。在价格与质量间取得平衡,以合理的收费全面发挥服务的超卓优点、确保服务迎合客户的需求。是你信心的保证,生意上可信赖的伙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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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605室
工作时间:
周一至周五AM 9:00 - PM6:00
咨询热线:021- 3126 8211
图文传真:021- 6095 68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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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达方式:南北高架江苏路出口或 内环线武宁路出口
3号线曹杨路站下车往宁夏路方向步行5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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